关于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公示

abc

2017年10月12日,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厂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青岛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昌邑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和3名特邀专家。验收组听取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迎宾大道西1500m、友谊路北处,总占地面积110643m2。2016年6月,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9月23日,昌邑市环保局以昌环审书[2016]14号文《关于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主要服务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昌邑市、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等等的污水厂所产生的剩余污泥,日处理规模700t/d(以湿泥含水率80%计)。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60%)+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

本工程于2017年4月建成,总投资2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占总投资的6.03%。

与环评批复变更情况:①臭气排气筒数量:环评阶段建设2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2根臭气排气筒,实际建设4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4根臭气排气筒;②废水处理设施:环评阶段安装一套MBR一体化回用水处理装置,实际未建设;③深加工工艺:环评阶段发酵后物料—与腐殖酸、粘土混合—链式粉碎机—圆盘造粒机(加水)—烘干机—冷却机—成品料仓,实际发酵后物料—与腐殖酸、粘土混合—圆盘造粒机(加水)—自然风干—成品料仓。

二、环保执行情况

污泥调制池废气、脱水车间废气、污泥缓存间废气、滤后液储池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收集后与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分别经4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由4根1 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所有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采取了消音、隔音、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昌邑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370786-2017-079-L)。

公司设有环保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鲁环科验书[2017]06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气:发酵车间废气4根排气筒中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天排放的最大值分别为0.548 kg/h、0.007 kg/h、1738,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两天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50 mg/m3、0.033 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两天的最大浓度值为0.46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废水:厂区污水站出水pH值范围为7.55-7.95,石油类未检出,各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SS60mg/L、CODCr 233mg/L、BOD531 mg/L、氨氮22.2mg/L、总磷1.55 mg/L、铜8.3×10-3 mg/L、锌0.14 mg/L、铅0.011 mg/L、铬0.019 mg/L、镉1.3×10-3 mg/L、砷25.8µg/L、汞1.13µg/L、镍0.020 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2.2-56.9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0.1-54.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原料腐植酸、黏土产生的废弃包装料,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回用于本项目进行处理。

5、总量控制:根据核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CODCr、氨氮总量分别为8.91t/a和0.89t/a,均满足环评时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6、公众参与:本次验收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92%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表示满意,8%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准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

 1、进一步核实事故池容积。

 2、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监测计划,随时掌握厂区排污状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验 收 组  

2017年10月12日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十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鲁环科验书[2017]101

 

 

 

 

 

 

 

 

 

 

项目名称:

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



 

建设单位: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法人代表:边兴玉

项目负责人: 李金玉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电话:

电话:0531-66573313

传真:

传真:0531-66573315

邮编:

邮编:250013

地址: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迎宾大道西1500m、友谊路北侧,总占地面积110643m2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昌邑市、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等的污水厂所产生的剩余污泥,日处理规模700t/d(以湿泥含水率80%计)。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60%)+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

2016年6月,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9月23日,昌邑市环保局以昌环审书[2016]14号文《关于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设完成,主要建设了发酵车间、深加工车间、脱水机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实际总投资2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受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17年4月2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制定了监测方案。2017年7月4日至7月5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根据监测方案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周围群众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2017年9月22日,昌邑市环保局在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潍坊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保验收会,会议中专家提出整改意见:①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产品应为颗粒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现生产链条不完整;②污水去向与环评报告不符;③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应进行密封,滤后液储池及密封后的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应设置臭气收集管线引至除臭系统。

针对验收专家提出的意见,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至28日进行了整改:①根据要求,开启并运行深加工车间的生产工序,包括筛分机、圆盘造粒机等资源化生产设备;②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同意接收本项目废水,并出具了污水接收证明;③厌氧池已进行密封,已设置滤后液储池及密封后的污水处理站厌氧池臭气收集管线,并引至除臭系统。

在企业整改的基础上,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对《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



 

  

前   言… 1

目   录… I

第一章 总  论… 1

1.1 验收内容及目的…. 1

1.2 验收依据…. 1

1.3 验收对象…. 4

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

2.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5

2.2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5

2.3 项目工程概况…. 8

2.4 工程建设内容…. 9

2.4.1 主要产品…. 9

2.4.2 原辅材料…. 9

2.4.3 主要生产设备…. 10

2.4.4 公用工程…. 12

2.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3

2.6 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8

2.7 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22

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23

3.1环评主要结论…. 23

3.2措施和建议…. 33

3.3 环评批复主要要求…. 35

第四章 验收监测调查… 36

4.1 监测目的和范围…. 36

4.2 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36

第五章 验收监测内容… 38

5.1 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38

5.2 废水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47

5.3噪声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54

5.4 总量核算…. 56

第六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分析… 58

6.1 废气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58

6.2 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检查…. 59

6.3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防范措施检查…. 60

6.4罐区围堰、初级雨水、事故废水收集及导排系统检查…. 60

6.5 各类设施防渗、防腐核查…. 60

第七章 环境管理检查… 62

7.1 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产业定位核查…. 62

7.2 环保机构设置和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62

7.3 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检查…. 62

7.4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 63

7.5 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 64

7.6 厂区绿化检查…. 64

7.7 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64

7.8 环保投资核查…. 65

第八章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66

第九章 公众意见调查… 70

9.1 调查目的…. 70

9.2 调查方式和范围…. 73

9.3 调查结果…. 73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 77

10.1 工程基本情况…. 77

10.2 环保执行情况…. 77

10.3 验收监测结果…. 79

10.4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81

 



 

第一章  

1.1 验收内容及目的

此次验收项目为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1.1.1 验收内容

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检查各个生产工段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检查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施的配备情况;

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等。

检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情况、对周围村庄村民以及本厂职工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1.1.2验收目的

通过以上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1.2 验收依据

1.2.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

(7) 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

(8)国家环保部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2015.12)

(9)国家环保部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8)

(10)国家环保部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

(11)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

 (12) 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2016.9.30);

(1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7);

(14)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7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

(15)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9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

(16) 鲁环函[2012]493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2012.11);

(17) 鲁环发[2013]4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1);

(18) 鲁环评函[2013]138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2013.3);

(19)《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2014.2.1)。

1.2.2 技术文件依据

(1)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6);

(2)昌邑市环保局 昌环审书[2016]14号《关于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9.23)。

1.2.3 验收执行标准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标准限值;

(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标准;

 (6)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1.3 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项目为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发酵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污水站水处理系统排水;厂界噪声等,具体如下。

1-1 验收监测对象一览表

类别

监测对象

污染物排放

废气

有组织

发酵车间废气排气筒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废水

污水站进、出口

噪声

厂界噪声

 



 

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迎宾大道西1500m、友谊路北侧,具体位置见图2-1。

厂区占地约110643m2,本项目所在的厂区南北呈长方形布置,在厂区南侧分别设人流、物流两个出入口,厂区分为办公区和生产区,办公位于厂区南侧,与北侧的生产区分开。

生产区又分为生产车间区、公用工程区、仓库储运区。

生产区从东往西可以分为三部分,东部由南往北分别为产品存储仓库、深加工车间、应急区;中间区域为生产发酵车间;西部自南向北依次为污水站、脱水机房、污泥缓存间、辅料仓库。

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情况见图2-2。

2.2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厂址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图2-3。

2-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m

1

潍北炮兵训练基地

E

100

2

王家庄子村

ES

2000

 

 

 

 

本项目

 

2-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2-3 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图

 



 

2.3 项目工程概况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2,工程概况见表2-3所示。

2-2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2

建设单位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

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

4

项目性质

新建。

5

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2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6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发酵车间:建设发酵仓28个,对压滤后的污泥进行破碎、混料、发酵等工艺处理。

脱水机房:压滤机8台,同时配置相关的辅助设备,处置污泥255500t/a。

深加工车间:筛分机、圆盘造粒机等,年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

7

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35人。

8

运行时间

本项目采用4班3运转,年工作365天,8760小时。

9

环评单位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

环评批复

昌邑市环保局昌环审书[2016]14号

 

2-3 验收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组成内容

主要设施

主体工程

发酵车间1

建设发酵仓14个,对压滤后的污泥进行破碎、混料、发酵等工艺处理

发酵车间2

建设发酵仓14个,对压滤后的污泥进行破碎、混料、发酵等工艺处理

深加工车间

对发酵后的污泥进行造粒、风干,年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 t

脱水机房

压滤机10台,同时配置相关的辅助设备,处置污泥255500t/a

辅助工程

综合楼

占地面积468.56m2,3层,框架结构,高11.85米,主要用于办公、化验等

配电间

建筑面积220m2,1层,框架结构,高4.5米

设备间

占地面积68m2,1层,高4.5米,存储备用的泵等设备

检修间

建筑面积220m2,1层,框架结构,高4.5米

车辆冲洗间

(冲洗房)

建筑面积40m2,1层,砖混结构,高4米

自行车棚

建筑面积60m2,1层,高3.3米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园区供电管网提供

供水系统

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

地下泵坑

建筑面积198.7m2,1层,高6米,内有4台低压板框供料泵和8台高压板框供料泵

空压站

流量Q=21m3/min、H=0.85MPa的空压机2台,流量Q=1.1m3/min,H=0.7MPa的空压机2台;并配有体积V=10m3、H=1.0MPa气压罐1个,体积V=1m3、H=1.0MPa气压罐1个

储运工程

产品储存车间

建筑面积3250m2,1层,排架结构,高8米,储存项目产品

菌剂存储仓库

建筑面积1613m2,1层,高6.0米,1座,储存好氧发酵菌剂

药剂储罐

占地面积25m2,1层,高4米,50m3和80m³储罐各2个,2个储存石灰、2个储存硫酸铁(30%)

辅料仓库

建筑面积1900m2,1层,高6米,储存木块等备用原料

仓库

建筑面积440m2,1层,高4.5米,储存五金件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项目发酵车间产生的H2S、NH3,经收集、预洗池(循环水)、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混合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治理

选用了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污水站污泥回用于本项目。

 

2.4 工程建设内容

2.4.1 主要产品

本项目产品为经压滤、好氧发酵、造粒后的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

2.4.2 原辅材料

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2-5。

2-5 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t/a)

1

污泥(含水80%)

255500

2

好氧发酵菌

170.09

3

石灰

1533

4

硫酸铁(30%)

8516.7

5

腐植酸

3570

6

黏土

1784.85

2.4.3 主要生产设备

通过验收监测期间调查,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与环评期间相比基本一致,具体见表2-6。

2-6生产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实际数量

脱水机房(板框压滤脱水)

1

调理池搅拌机

功率N=3kW

8

2

调制剂A(石灰)罐及加药装置

储罐1个,体积V=60m3,加药泵2套

2

3

调制剂B(铁盐)加药装置

体积V=60m3,含储罐及加药设备

2

4

高压隔膜压滤机

压滤面积650m2

10

5

皮带输送机

B=1.2m,Q=100 m3/h

10

6

出料皮带机

B=1.0m,Q=100 m3/h(其中每套包括一条总水平输送皮带,2台倾斜输送皮带)

1

7

高压进料压榨水泵

流量Q=16m3/h

10

8

压榨水泵

流量Q=30m3/h

10

污泥发酵车间1(好氧堆肥)

1

污泥料仓

4.0×5.0×2.5m,V=50m3

1

2

粉碎机

Q=18m3/h

1

3

卸料单螺旋输送机

直径360mm,L=7.53m,Q=15m3/h,封闭式

1

4

返料料仓

4.0×5.0×2.5m,V=50m3

1

5

卸料双螺旋输送机

直径360mm,L=7.4m,Q=15m3/h/组(3台一组)

2

6

收料皮带输送机

Q=80m3/h,B=800mm,L=31.0m

1

7

混料机进料皮带输送机

Q=80m3/h,B=800mm,L=36.0m

1

8

混料机

处理能力:Q=120m3/h

1

9

混料机卸料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50m

1

10

自动布料皮带输送机

单套总功率17kw

1

11

固定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52.0m

1

12

移动可逆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48.0m

1

13

伸缩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4m

2

14

翻抛机

Q=900m3/h

1

15

转仓机

——

1

16

出料皮带输送机水平段

Q=1200m3/h,B=1400mm,L=102m

1

17

出料皮带输送机倾斜段

Q=1200m3/h,B=1400mm,L=26m

1

污泥发酵车间2(好氧堆肥)

1

污泥料仓

4.0×5.0×2.5m,V=50m3

1

2

粉碎机

Q=18m3/h

1

3

卸料单螺旋输送机

直径360mm,L=7.53m,Q=15m3/h

2

4

返料料仓

4.0×5.0×2.5m,V=50m3

1

5

卸料双螺旋输送机

直径360mm,L=7.4m,Q=15m3/h

2

6

收料皮带输送机

Q=80m3/h,B=800mm,L=31.0m

1

7

混料机进料皮带输送机

Q=80m3/h,B=800mm,L=36.0m°

1

8

混料机

Q=120m3/h

1

9

混料机卸料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50m

1

10

自动布料皮带输送机

单套总功率17kw

1

11

固定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52.0m

1

12

移动可逆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48.0m

1

13

伸缩式皮带输送机

Q=120m3/h,B=800mm,L=4m

2

14

翻抛机

Q=900m3/h

2

15

转仓机

——

2

16

出料皮带输送机水平段

Q=1200m3/h,B=1400mm,L=102m

1

17

出料皮带输送机倾斜段

Q=1200m3/h,B=1400mm,L=26m

1

深加工车间(颗粒状产品)

18

电子配料皮带秤

长度2.2米,称量范围:0.5-25T/h

6

19

综合皮带输送机

B=600mm,L=14m

1

20

入造粒机皮带输送机

B=500mm, L=14m

2

21

造粒机分料器

——

2

22

圆盘造粒机

Φ2500mm,功率N=11kw

4

23

回料皮带输送机

B=500mm, L=14m

4

24

进包装系统输送机

B=500mm, L=14m

2

25

包装系统平台及料仓

——

2

26

自动定量包装秤

颗粒料专用

2

27

封包输送机

功率N=1.1kw

2

28

缝包机

GK35-2

2

 

2.4.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情况

本项目用水由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供给,厂内铺设供水管网,厂内供水分为生产、生活供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水能力、供水水质、供水压力均有保障。供水协议见附件2。

a、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涤污水及冲刷粪便用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b、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系统主要为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等,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水平衡见图2-4。

2-4 项目水平衡图(m3/d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管网供给,由厂区外市电变电所提供两路10千伏电源,一路为厂区南端的200米处的10千伏架空线路,另一路为南侧1700米附近的市电线路。两路高压外线分别接入厂内1#变电站的2台高压进线柜。

2.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5.1生产工艺

本项目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60%)+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

1板框压滤脱水工艺流程及说明

1)工艺流程

来料污泥—卸料池—污泥提升泵—污泥(稀释)调理池—板框前储池(调质池)—污泥供料泵—板框压滤机—皮带输送机—发酵车间。

2)流程说明

首先对来料污泥进行稀释处理:来料污泥(含水率80%)倒入卸料池中,通过卸料池底部的螺旋输送机,提升输送到污泥稀释调理池内,在污泥稀释调理池中加入板框脱水后的滤后液,同时进行搅拌均质,把来料污泥含水率调整到90%左右。

其次进行加药调质:通过提升泵把含水率90%的污泥提升到板框前储池(调质池)中,在池中加5%的铁盐(纯硫酸铁)和3%的石灰调质后(以绝干污泥量计,质量比铁盐为5%,石灰为3%),可达到一次脱水到含水率≤60%的目标。

最后进行板框脱水处理:在板框前储池调理后的污泥,通过污泥输送泵加压送入板框脱水机进行压滤脱水。

压滤后的泥饼含水率≤60%,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好氧发酵处理。

板框脱水的滤后液通过管道收集至滤后液储水池,该滤后液一部分用于稀释调理来料污泥,另一部分提升到厂内的污水处理站中,通过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好氧发酵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

压滤后泥饼—破碎机—污泥料仓—皮带输送机—混料机(同时加入返料和生物菌剂)—皮带输送机—布料机—发酵仓—出料皮带机—成品车间

(2)、流程说明

含水率≤60%的高干脱水污泥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破碎机中,然后落到物料接收间中的污泥料仓,污泥通过污泥料仓下滑至污泥料仓仓底的污泥螺旋输送机中,然后落入收料皮带输送机,最终运送至位于混料车间内的混料机中。

返料通过回流皮带输送机输送至返料料仓,然后落入收料皮带输送机,运送至位于混料车间内的混料机中。好氧发酵菌剂(按进料质量量比0.1%投加)通过给料机喂至混料机中。上述三种物料在混料机内完成混料过程后,含水率55%的混合物料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布料皮带输送机,利用组合式布料皮带输送系统实现每个发酵仓的均匀进料,完成自动进仓过程。

混合均匀的物料在好氧的条件下,进行高温好氧发酵。仓底部布置有曝气系统,采用数量众多的小型鼓风机对发酵仓的不同区域,也针对发酵不同的反应阶段,进行分区域精确供氧,以控制发酵的工艺反应过程。曝气管上铺设砾石防堵层,以避免曝气孔堵塞,并有助于气体均匀分布。曝气系统由风机、主送气管及曝气管组成。

物料从仓内一侧向另一侧移动,由仓两侧墙顶往复行走的翻抛机完成,在翻抛物料的同时,打碎物料颗粒,保证均匀性,且有效蒸发水分,最终实现从仓端出料的工艺运行效果。翻抛机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实现每个发酵仓中的物料每天翻抛1次的工艺要求。翻抛机在布料皮带机布料之前完成物料的翻抛,为混合后的混合物料进料做好准备。

物料在仓内通过好氧生化反应,降解有机物的同时释放大量的生物热,嗜热菌种不断大量繁殖,湿污泥中的水分得到蒸发。

物料从仓尾的出料皮带机输送到成品库,其中一部分物料作为资源化利用的原料,另一部分物料做为混料组分之一。

脱水污泥  污泥料仓

 

辅料  -辅料料仓      混料机    发酵仓    成品库   资源化利用

 

 

返料料仓

 

 

     园林绿化,速生林地等;

      成品熟料可以作为垃圾填埋场覆盖土使用及土地改良。

3、深加工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

发酵后物料—皮带输送机—电子皮带称—皮带机—圆盘造粒机(加水)—自然风干—成品料仓—计量包装—封包输送机—成品

2)、流程说明

好氧发酵后含水率<40%的物料与腐殖酸(投加量按干基质量比20%计)、黏土(投加量按干基质量比5%计),经过自动配料计量系统按照一定比例(配方)进行混配。

将混合好的物料进入圆盘造粒机进行造粒;造粒过程中,添加少量的新鲜水,用于原料表面浸湿。

造完粒的颗粒进行自然晾干,干燥后的物料输送到自动定量包装机中进行计量包装,然后经过封包机封口输送到成品仓库。



 

2.5.2产污环节

 

硫酸铁

、石灰

G2:进除臭滤池1

N

G3:进除臭滤池1

G1:进除臭滤池1

部分压滤滤液

卸料池

污泥提升泵

污泥(稀

释)调理池

板框前储池

(调质池)

板框压滤机

压滤泥饼进

发酵车间

污泥供料泵

皮带输送机

N

G4:进除臭滤池1

W1:进厂污水处理站

来料污泥

N

自然干燥

成品

料仓

计量包装

入产品库

发酵物料

皮带输送机

电子皮带机

圆盘造粒机

腐殖酸

、黏土

N

N

G5和G6:分别进除臭滤池1和2

噪声N

蒸发水:进厂污水站

G7和G8:分别进除臭滤池1和2

G5和G6:分别进除臭滤池1和2

噪声N

部分返料

破碎机

污泥

料仓

发酵物料进

加工车间

出料皮带机

压滤泥饼

皮带输送机

混料机

皮带输送机

布料机

发酵仓

G9和G10:分别进除臭滤池1和2

N

N

 

 

 

 

 

 

 

 

 

 

 

 

 

 

 

 

 

 

 

2-5    本项目产污环节图



 

2.6 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2.6.1 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所有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规模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站,厂区所有污水自流进入滤后储液池,一部分用于稀释来料污泥,另一部分经提升泵提升至中和沉淀池,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等进行沉淀,沉淀后的出水自流入生化系统,经生化处理后的混合液进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进入清水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见图2-6。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6-1。

2.6-1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序号

废水类型

主要污染物

水量(m3/d)

治理措施

1

板框压滤废水

CODcr、BOD5、SS、氨氮、总磷、汞、砷、总铬、铅、镍、镉、铜、锌

497.4

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

2

好氧滤液

除臭废液

CODcr、BOD5、SS、氨氮、总磷

3

车辆清洗废水及设备滤布冲洗废水

CODcr、BOD5、SS、氨氮、总磷

27.2

4

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

2.8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站。

项目排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

 

 

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

清水储池

 

 

 

滤后液储池

中和沉淀池

缺氧池

提升泵

好氧池

生产废水

二沉池

污泥回流

剩余污泥

沉淀污泥

污泥调质池

 

 

 

 

 

 

 

 

 

2-6   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6.2 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酵车间发酵仓产生的废气、污泥调制池废气、脱水车间废气、污泥缓存间废气、滤后液储池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

发酵车间发酵仓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管路收集后首先进入预洗段(喷淋水洗),此阶段粉尘及部分硫化氢、氨气得以去除;然后异味废气进入生物除臭滤池(生物滤床)进一步净化,臭气自下而上穿过生物填料,与附着于生物填料表面的生物膜充分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质被去除,最后经15m排气筒排排放。

发酵车间外共设4根排气筒,由南向北分别为1#~4#。其中污泥调制池废气、脱水车间废气、污泥缓存间废气、滤后液储池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收集后与发酵车间1的部分发酵废气一起经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其它3根排气筒均为发酵废气排气筒。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脱水机房、调理池、污泥发酵车间1、污泥发酵车间2等所有产生恶臭气体;卸料时产生的恶臭气体;配料石灰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恶臭气体

项目的脱水机房、调理池、污泥发酵车间1、污泥发酵车间2等所有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场所均为密闭车间,车间产生的臭气均经收集管道负压收集,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较少。

(2)配料石灰

石灰粉剂,罐车密封运输,现场密封罐存储,卸料为气提泵输送卸料(气体泵罐车自带),现场存储罐顶配套有袋式呼吸过滤器,减少卸料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2.6-2。

2.6-2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污染物

治理措施

1

1#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15m排气筒

2

2#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15m排气筒

3

3#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15m排气筒

4

4#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15m排气筒

 

 

        预洗池(加湿循环系统)                    生物除臭装置

2.6.3 固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项目原料腐植酸、黏土产生的废弃包装料,属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回用于本项目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量及处理措施见表2.6-3。

2.6-3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编号

名称

性质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措施

1

污水站污泥

一般固废

200

回用于本项目

2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4.0

环卫部门处理

3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

 

2.6.4 噪声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搅拌机、输送机、鼓风机、空压机、各种泵等。

本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选用了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对噪音较大的风机和泵放置于泵房内进行隔声处理,风机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对其进出口管路采用柔性连接。

 

 

  

 



 

2.7 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与环评阶段比较变更情况见表2.7-1。

2.7-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类别

环评阶段

实际建设

备注

臭气排气筒数量

2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2根臭气排气筒

4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4根臭气排气筒

——

废水处理措施

安装一套MBR一体化回用水处理装置

未安装

——

深加工工艺

发酵后物料—与腐殖酸、粘土混合—链式粉碎机—圆盘造粒机(加水)—烘干机—冷却机—成品料仓

发酵后物料—与腐殖酸、粘土混合—圆盘造粒机(加水)—自然风干—成品料仓

粉碎机和烘干机均不利用,故本次验收不再监测深加工车间排气筒

 

 

 

 

 



 

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3.1环评主要结论

3.1.1项目概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和寄生虫卵、病原微生物以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极易对地下水和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威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影响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积极效果。目前,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已经引起国家高层的关注。2010年下半年,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均对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做了重要批示,希望将污泥处理作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强化污泥处理处置的建设,同时希望在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方面有所新的进展。因此,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十二五”期间,已经对污泥的处理处置做了规划,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用于污水厂的污泥处理。国务院近期批准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把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列为重点支持的环保产业,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在上述背景下,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49580吨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项目。该项目实施后,产品加工成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供园林绿化用泥质、土地(盐碱地)改良用泥质使用,不进入食物链的农田和土地改良。

项目总用地面积110643m²,绿化覆盖面积39837m²,绿化率达36%,总建筑面积33318m²,总投资3400万美元,项目设置生产线1条。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昌邑市、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等等的污水厂所产生的剩余污泥。日处理规模700吨/天(以湿泥含水率按80%计)。

本项目性质属于新建。

3.1. 2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的SO2、NO2的小时和日均浓度,及TSP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的日均浓度均有超标现象,这是由于监测期间北风出现的频率较高、周围的地表多处于裸露状态、再加近期干旱降雨量稀少,造成PM2.5、PM10有超标现象的出现;NH3、H2S的小时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可,但PM2.5、PM10有超标现象。

臭气浓度在各个监测点的监测表明,皆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2、地表水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堤河上COD略有超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及河流两岸的生活污水排入导致的;另硫酸盐和氯化物2项监测因子不达标外其余均达标,分析其原因,主要因为厂址位于盐碱地区所导致的。综上,该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质量现状

由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铜、锌、铅、镉、镍、汞、砷、六价铬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由于本工程位于盐卤水地区,本次环评其它地下水水质因子不适用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因此其它因子的现状监测仅作为背景值参考,不再对其评价。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该项目周围昼夜间各监测点位环境噪声均不超标,因此,该项目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要求。

5、生态环境现状

(1)植被

评价区内植物受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长期影响,已无地带性自然植物优势群落的存在,代之于人工栽培或次生植物群落的广泛分布。自然草灌木生态群落在评价区分布相对狭小,且无珍稀濒危物种存在。



 

(2)珍稀动植物

由于拟建项目沿线评价区域内受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影响深刻,其原始野生动物生境已丧失殆尽。根据现场调查,沿线周围无受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类,也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

建设项目用地周围重大污染源较少,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空气质量良好;区域内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不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3.1.3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3.1.3.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环节主要有:卸料池、调理池、板框前储池、板框压滤机、破碎机、污泥料仓、混料机以及发酵仓等产生的臭气污染物H2S、NH3、及臭气浓度。项目拟建2套生物除臭滤池,产臭单元均为全密闭车间,产生的臭气经收集管道负压收集,分别进入上述2套臭气处理装置,H2S去除效率大于80%、NH3去除效率大于75%、臭气浓度的去除率为60%;经治理达标后分别经高15米、直径2.4米的排气筒(2根)外排环境空气。项目深加工车间链式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粉尘去除效率为85%,经治理达标后经高15米、直径0.5米的排气筒外排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卸料池无组织排放量为H2S 2.0kg/a、NH3 30kg/a,排放速率为0.228g/h、3.425g/h;原料石灰无组织排放量为150kg/a,排放速率为17.12g/h;经种植绿化带、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及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本项目建成后周围半径200 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的高度均低于15m,因此,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满足相关要求。

3.1.3.2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拟建项目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600m3/d),厂污水处理站的生化系统采用前置反消化AO工艺,处理流程:生产废水—滤后液储池—提升—中和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储池;污染物去除率为COD 81.0%、BOD5 84.8%、SS 76.3%、NH3-N 90.5%、TP 88%。

经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部分出水进一体化MBR回用水装置,MBR采用AO+膜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总停留时间10小时,A段4小时,O段6小时,回流比400%,膜过滤孔径0.1微米;MBR的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然后回用于设备滤布冲洗、及车辆清洗。

厂污水处理站的剩余部分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尾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潍坊华腾印染制造有限公司有关生产工序回用水水质指标要求,其他回用水水质指标确保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水质标准要求,不直接排入水环境。

3.1.3.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将采取以下主要防治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

(1)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加工设备;(2)对加工设备的底座设置减振设施;各类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管道外壁附设阻尼吸声材料等;(3)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除在厂区布局上采取静噪分区分别布设噪声源外,还根据声源的声频特征,分别采取减振、隔声、消音器降噪和将噪声源安设在车间围护型结构厂房内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尽量利用建(构)筑物和厂区绿化带阻隔声波向外辐射传播,达到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3.1.3.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厂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计算,生活垃圾发生量按每人每天1.0kg计,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8t/a。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除尘器共收集粉尘1.24t/a,可以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不外排。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4.0t/a,主要为项目原料腐植酸、黏土的产生的废弃包装料,属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年产生污泥大约500t/a(含水率80%),回用于本建设项目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在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实现了资源化,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3.1.3.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根据原辅材料储存、产品生产、物料输送、污染物处理及存储等环节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非污染区,根据不同的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项目建成后,要杜绝运行过程中跑、冒、滴、露等现象的发生,保证高质量的施工安装和对设备的及时维修,本项目在厂区废水产生、储存、输送等区间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废水必须经密闭管网收集输送,输水管道做好防渗措施,污水泄漏几率很低。本项目厂区室内、外地面均经固化、防渗处理,并设置雨水排水沟及导流渠,保证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做好防渗防腐处理,保证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以免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厂内临时固废堆场做好遮雨、防渗处理;减少固废堆放对地下水的影响。

3.1.4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3.1.4.1产业政策符合性

(1)拟建项目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鼓励建设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规定的项目和禁止用地规定的项目。

(2)拟建项目符合200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3)拟建项目符合《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本项目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6,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

由此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当地的规划要求。

31.4.2厂址合理性

(1)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厂界未出现超标点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从防护距离要求来说是可行的。

(2)本项目可以充分利用龙池镇及周边的供水、供电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节省了项目投资,并减少了环境污染,节约了能源,厂址选择合理。

(3)项目符合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3.1.4.3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原副材料和产品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节能降耗措施可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低于国内及省内平均水平;单位产品污染物的产生量较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对污染物产生指标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了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理。本项目清洁生产已达到先进水平。

3.1.4.4达标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排气筒高度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需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粉尘≤10mg/m3),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项目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级标准,入经市政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尾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潍坊华腾印染制造有限公司有关生产工序回用水水质指标要求,其他回用水水质指标确保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水质标准要求,不直接排入水环境);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本项目能做到达标排放。

3.1.4.5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TSP、H2S、NH3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环境空气影响以本底值为主。总体而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增加明显,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施工,直至设备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项目无组织废气,经采取种植绿化带、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及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厂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包括雨水排水系统、和污水排水系统。

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600m3/d),经处理后的出水部分进一体化MBR回用水装置,MBR的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然后回用于设备滤布冲洗、及车辆清洗;厂污水处理站的剩余部分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尾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潍坊华腾印染制造有限公司有关生产工序回用水水质指标要求,其他回用水水质指标确保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水质标准要求,不直接排入水环境;可见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途径主要有运行过程中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固废堆放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外排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针对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本项目分别采取防治措施。在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经采取降噪措施,正常运转情况下,本项目噪声排放在厂界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或妥善安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能够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各类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定期处理,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1.4.6总量控制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国家“十二五”控制要求,拟建项目总量控制对象为COD、NH3-N、SO2、NOx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0091m3/a,经厂污水站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的A级标准,由市政管网排至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项目COD、NH3-N需申请的总量指标为9.01t/a、0.90t/a。

项目无废气污染物SO2、NOx排放,故本次不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建设单位必须切实严格落实工程分析和各专题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转,方可使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1.4.7公众参与的认同程度

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可见:项目区居民对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大多数人对本项目的建设都表示支持,也认为项目建设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且要求项目在施工和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运营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做好对厂址周围居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更多的公众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并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总体来说,本项目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3.1.5总体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方相关规划的要求,采用了具有较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稳定运营的前提下,项目建设运营期引起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2措施和建议

(1)落实各项防渗、防腐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加强管理,减少非正常开停车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能够有效减缓损失。

(4)为加强施工期、运行期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和跟踪,应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为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应切实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进行环境保护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的监理。

环保措施情况见表21-1。

表21-1    本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源

防治措施

废气

脱水机房、发酵车间、调理池、卸料池、板框前储池(调质池)等

采取“生物除臭滤池”治理,共2套;处理后经高15m、直径2.4m的排气筒外排(2根)

深加工车间

粉碎机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高15 m、直径0.5m排气筒外排

无组织废气

(卸料池、石灰储罐)

种植绿化带,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

生产废水(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拟建项目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出水进MBR回用水装置,剩余部分出水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

固废

生活垃圾

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

废包装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回用于生产

厂污水处理站污泥

作为项目原料回用

噪声

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各种泵、粉碎机等

隔声、消声、减震和安装消音器等措施

防渗

生产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外,其余均按照相应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3.3 环评批复主要要求

本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1。

 



 

第四章 验收监测调查

4.1 监测目的和范围

4.1.1 监测目的

通过监测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情况,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4.1.2 监测范围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监测对象主要包括:本项目发酵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生活污水和污水站进出口废水;厂界噪声等,具体如下。

4-1 验收监测对象一览表

类别

监测对象

污染物排放

废气

有组织

发酵车间废气排气筒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废水

污水站进、出口

噪声

厂界噪声

4.2 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核查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产量报表。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的污泥处理负荷处于77.6%~78.8%之间,污水站运行负荷处于76.0%~76.3%,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4-2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处理量统计表

时间

设计处理量(t/d

实际处理量(t/d

单位

负荷(%)

2017年7月4日

700

542.86

吨/天

77.6

2017年7月5日

551.63

吨/天

78.8

备注

本项目运行负荷按照日处理污泥(含水80%)量计算,年运行365天。

4-3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运行负荷统计表

时间

设计处理量(t/d

实际处理量(t/d

单位

负荷(%)

2017年7月4日

600

456

吨/天

76.0

2017年7月5日

458

吨/天

76.3



 

第五章 验收监测内容

5.1 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5.1.1 废气监测评价标准

本项目发酵车间外排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具体见表5-1。

5-1 有组织废气评价标准

排气筒名称

排气筒高度(m

监测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标准

发酵车间车间废气排气筒

15

kg/h

4.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硫化氢

kg/h

0.33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00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具体见表5-2。

5-2无组织废气评价标准

序号

监测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标准

1

颗粒物

mg/m3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2

mg/m3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3

硫化氢

mg/m3

0.06

4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5.1.2 废气监测内容

有组织废气监测:根据现场勘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如表5-3所示。

5-3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编号

废气处理装置名称及采样点位

排气筒

高度(m

监测项目

断面数

频次

1

1#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烟气参数

1

3次/天,2天

2

2#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烟气参数

1

3

3#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烟气参数

1

4

4#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15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烟气参数

1

无组织废气监测:根据现场勘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如表5-4、图5-1、图5-2所示。

5-4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备注

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4次/天,每隔2小时一次,共2天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温度、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颗粒物

4次/天,

共2天

5-1无组织监测布点图(SE

5.1.3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5、表5-6。

5-5 有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烟温

热电偶法

GB/T16157-1996

烟气湿度

干湿球法

GB/T16157-1996

0.1%

烟气流速

S型皮托管法

GB/T16157-1996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T533-2009

0.25 mg/m3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0.006 mg/m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1993

10(无量纲)

备注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6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0.02 mg/m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1993

10(无量纲)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0.001mg/m3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0.01 mg/m3

备注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1.4 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本次废气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在监测过程中对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 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达到额定负荷的75%以上;根据相关标准的布点原则合理布设无组织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现场采样和监测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且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3)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尽量保证被测污染物因子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内。

(4) 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5.1.5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5.1.5.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分析结果见表5-7。

5-7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

1#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监测因子

201774

201775

1

2

3

1

2

3

标干气量(Nm3/h)

99226

97741

97241

98458

97884

97125

排放浓度(mg/m3)

2.46

4.14

3.02

2.55

3.23

2.36

排放速率(kg/h)

0.244

0.405

0.294

0.251

0.316

0.229

最大值(kg/h)

0.405

标准值(kg/h)

4.9

达标情况

达标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0.045

0.023

0.048

0.053

0.031

0.028

排放速率(kg/h)

0.004

0.002

0.005

0.005

0.003

0.003

最大值(kg/h)

0.005

标准值(kg/h)

0.33

达标情况

达标

臭气浓度

排放浓度

(无量纲)

1738

1303

1303

1738

1738

1303

最大值(无量纲)

1738

标准值(无量纲)

2000

达标情况

达标

2#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监测因子

2017年7月4日

2017年7月5日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标干气量(Nm3/h)

98987

98995

100737

100294

99223

100387

排放浓度(mg/m3)

2.06

1.49

3.24

2.31

2.85

2.50

排放速率(kg/h)

0.204

0.148

0.326

0.232

0.283

0.251

最大值(kg/h)

0.326

标准值(kg/h)

4.9

达标情况

达标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0.034

0.030

0.047

0.039

0.042

0.032

排放速率(kg/h)

0.003

0.003

0.005

0.004

0.004

0.003

最大值(kg/h)

0.005

标准值(kg/h)

0.33

达标情况

达标

臭气浓度

排放浓度

(无量纲)

1738

1303

1303

977

977

1303

最大值(无量纲)

1738

标准值(无量纲)

2000

达标情况

达标

3#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监测因子

2017年7月4日

2017年7月5日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标干气量(Nm3/h)

96534

100941

101694

102910

118673

101763

排放浓度(mg/m3)

4.16

3.91

3.30

2.90

4.62

3.32

排放速率(kg/h)

0.402

0.395

0.336

0.298

0.548

0.338

最大值(kg/h)

0.548

标准值(kg/h)

4.9

达标情况

达标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0.057

0.037

0.046

0.030

0.044

0.025

排放速率(kg/h)

0.006

0.004

0.005

0.003

0.005

0.003

最大值(kg/h)

0.006

标准值(kg/h)

0.33

达标情况

达标

臭气浓度

排放浓度

(无量纲)

1303

977

977

1303

1303

1303

最大值(无量纲)

1303

标准值(无量纲)

2000

达标情况

达标

4#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

监测因子

2017年7月4日

2017年7月5日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标干气量(Nm3/h)

96043

98854

98179

98634

97870

99666

排放浓度(mg/m3)

1.93

2.43

3.09

2.64

3.24

2.30

排放速率(kg/h)

0.185

0.240

0.303

0.260

0.317

0.229

最大值(kg/h)

0.317

标准值(kg/h)

4.9

达标情况

达标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0.035

0.054

0.059

0.052

0.068

0.038

排放速率(kg/h)

0.003

0.005

0.006

0.005

0.007

0.004

最大值(kg/h)

0.007

标准值(kg/h)

0.33

达标情况

达标

臭气浓度

排放浓度

(无量纲)

1303

1738

1738

1738

1738

1738

最大值(无量纲)

1738

标准值(无量纲)

2000

达标情况

达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发酵车间废气排气筒1#~4#中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天排放的最大值为0.548 kg/h,0.007 kg/h,1738,均满足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5.1.5.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无组织排放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5-8所示。

5-8 无组织排放监测气象参数

时间

气温()

气压(hPa)

湿度(%)

风向

风速(m/s)

2017年7月4日

8:00

27.1

1007.0

67

SE

1.4

11:00

32.4

1005.7

55

SE

1.0

14:00

34.5

1002.6

46

SE

2.0

17:00

30.2

1003.3

52

SE

2.9

2017年7月5日

8:00

26.7

1007.2

74

SE

1.6

11:00

31.6

1006.0

60

SE

1.7

14:00

33.4

1003.0

48

SE

2.0

17:00

29.5

1003.4

59

SE

2.7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见表5-9、表5-10、表5-11和表5-12。

 

5-9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774

201775

1

2

3

4

1

2

3

4

○1(参照点)

0.212

0.188

0.247

0.234

0.248

0.234

0.246

0.252

○2(监控点)

0.332

0.254

0.313

0.364

0.340

0.393

0.388

0.308

○3(监控点)

0.350

0.272

0.342

0.486

0.469

0.421

0.463

0.401

○4(监控点)

0.304

0.207

0.256

0.336

0.313

0.300

0.350

0.289

最大值

0.469

执行标准

1.0

达标情况

达标

5-10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774

201775

1

2

3

4

1

2

3

4

○1(参照点)

0.03

0.02

0.03

0.02

0.02

0.04

0.04

0.02

○2(监控点)

0.05

0.11

0.14

0.17

0.07

0.08

0.08

0.06

○3(监控点)

0.26

0.38

0.50

0.23

0.20

0.17

0.37

0.11

○4(监控点)

0.22

0.23

0.29

0.17

0.13

0.12

0.15

0.07

最大值

0.50

执行标准

1.5

达标情况

达标

 

5-11 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774

201775

1

2

3

4

1

2

3

4

○1(参照点)

0.002

0.002

0.002

0.003

0.003

0.004

0.005

0.004

○2(监控点)

0.003

0.003

0.005

0.008

0.004

0.008

0.011

0.008

○3(监控点)

0.019

0.017

0.033

0.025

0.023

0.022

0.026

0.018

○4(监控点)

0.006

0.004

0.003

0.006

0.006

0.010

0.009

0.011

最大值

0.033

执行标准

0.06

达标情况

达标

 

5-12 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无量纲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774

201775

1

2

3

4

1

2

3

4

○1(参照点)

21

20

18

21

20

22

19

21

○2(监控点)

27

24

28

26

30

26

25

23

○3(监控点)

34

29

25

25

25

24

23

32

○4(监控点)

24

23

24

28

23

25

28

26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两天的最大浓度值为0.46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两天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50 mg/m3、0.033 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5.2 废水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5.2.1 废水监测评价标准

本项目厂区污水站处理完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A级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表5-13。

                   5-13 废水评价标准       单位:pH无量纲,其他mg/L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1

pH值

6.5-9.5

2

化学需氧量

50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350

4

悬浮物

400

5

氨氮

45

6

总磷

8

7

石油类

15

8

2

9

5

10

0.5

11

1.5

12

0.05

13

0.3

14

0.005

15

1

 

5.2.2 废水监测内容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详见表5-14。

5-14 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区污水站进口

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铜、锌、铅、铬、镉、砷、汞、镍

4次/天,连续2天

厂区污水站出口

 

5.2.3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5。

 

5-15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名称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SS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 mg/L

CODcr

重铬酸钾法

HJ 828-2017

4 mg/L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 mg/L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0.04 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25 mg/L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0.01 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8.0×10-5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6.7×10-4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9.0×10-5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1.1×10-4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5.0×10-5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2014

6.0×10-5mg/L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0.3µg/L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0.04µg//L

 

5.2.4废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本次废水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在监测过程中对全过程包括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的技术要求进行。

(2) 水质采样人员与监测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实行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质控样数量要达到了样品总数的10%以上,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

5.2.5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废水监测结果如表5-16所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站出水pH值范围为7.55-7.95,石油类未检出,各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SS60mg/L、CODCr 233mg/L、BOD531 mg/L、氨氮22.2mg/L、总磷1.55 mg/L、铜8.3×10-3 mg/L、锌0.14 mg/L、铅0.011 mg/L、铬0.019 mg/L、镉1.3×10-3 mg/L、砷25.8µg/L、汞1.13µg/L、镍0.020 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5-16废水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砷、汞µg/L, pH无量纲,浊度NTU,色度倍

监测因子

点位

201774

201775

1

2

3

4

日均值

5

6

7

8

日均值

pH

1

8.33

9.35

9.20

9.45

——

9.58

9.48

9.47

9.59

——

2

7.71

7.58

7.55

7.95

——

7.69

7.64

7.84

7.83

——

SS

1

161

191

149

232

183

265

232

206

258

240

2

65

83

49

45

60

46

41

48

43

44

CODCr

1

4.26×103

4.22×103

3.02×103

3.25×103

3.69×103

4.52×103

5.32×103

4.98×103

5.15×103

4.99×103

2

203

219

165

308

224

198

245

245

245

233

BOD5

1

1.78×103

1.79×103

1.23×103

1.42×103

1.56×103

1.93×103

2.13×103

2.07×103

2.09×103

2.06×103

2

31.9

32.3

28.0

33.0

31

24.4

26.0

29.2

37.5

29.3

氨氮

1

121

111

105

115

113

106

117

111

106

110

2

24.2

21.1

23.1

20.2

22.2

21.2

21.5

21.9

21.3

21.5

总磷

1

7.46

7.67

7.55

7.63

7.58

8.33

8.38

8.10

8.31

8.28

2

1.59

1.64

1.55

1.43

1.55

0.971

1.06

0.980

0.923

0.984

石油类

1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2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1

0.013

0.015

0.018

0.026

0.018

0.014

0.012

0.017

0.022

0.016

2

7.9×10-3

9.1×10-3

7.3×10-3

9.0×10-3

8.3×10-3

5.6×10-3

6.7×10-3

8.7×10-3

7.1×10-3

7.0×10-3

1

0.48

0.22

0.17

0.19

0.26

0.10

0.14

0.16

0.15

0.14

2

0.29

0.12

0.089

0.060

0.14

0.076

0.093

0.11

0.094

0.093

1

0.033

0.015

0.033

0.015

0.024

0.083

0.081

0.079

0.063

0.076

2

6.0×10-3

6.1×10-3

4.8×10-3

5.1×10-3

5.5×10-3

6.0×10-3

5.1×10-3

0.011

0.023

0.011

1

0.062

0.029

0.030

0.036

0.039

0.042

0.027

0.025

0.042

0.034

2

0.012

0.020

0.028

0.017

0.019

0.019

0.017

0.018

0.020

0.018

1

2.6×10-3

2.4×10-3

2.5×10-3

3.0×10-3

2.6×10-3

2.2×10-3

2.4×10-3

1.8×10-3

2.6×10-3

2.2×10-3

2

6.2×10-4

1.5×10-3

5.4×10-4

2.5×10-3

1.3×10-3

2.0×10-3

9.3×10-4

1.1×10-3

1.3×10-3

1.3×10-3

1

57.0

98.0

41.0

110

76.5

96.0

71.0

92.0

93.0

88.0

2

33.0

48.0

9.0

13.0

25.8

7.5

32.0

8.0

13.0

15.1

1

4.04

2.81

2.43

1.25

2.63

1.39

1.34

1.51

1.27

1.38

2

1.01

1.48

1.11

0.93

1.13

1.06

1.11

1.07

1.05

1.07

1

0.091

0.14

0.21

0.17

0.15

0.22

0.21

0.19

0.26

0.22

2

0.024

0.013

0.025

0.017

0.020

0.020

0.017

0.023

0.016

0.019

备注

1#污水站进口,2#污水站出口

 



 

5.3噪声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5.3.1 噪声监测评价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具体见表5-17。

5-17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项目

污染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标准

厂界

昼间噪声

dB(A)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限值

夜间噪声

dB(A)

55

 

5.3.2 噪声监测内容

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A),根据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以及主要噪声源的分布,本次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点位。噪声监测布点图见图5-2,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

5.3.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8。

5-18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名称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噪声

声级计法

GB12348-2008

——

5-2 噪声监测布点图

5.3.4 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

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偏差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噪声仪器校验表见表5-19。

5-19 噪声仪器校验表                 单位:dB(A)

仪器

名称

仪器

编号

校准项目

标准值

校验日期

仪器

显示

示值

误差

是否

合格

多功能噪声分

析仪

YQ0056

噪声

94.0

(标准声源)

第一天昼间测量前

94.0

——

合格

第一天昼间测量后

94.0

——

合格

第一天夜间测量前

94.0

——

合格

第一天夜间测量后

94.0

——

合格

第二天昼间测量前

94.0

——

合格

第二天昼间测量后

94.0

——

合格

第二天夜间测量前

94.0

——

合格

第二天夜间测量后

94.0

——

合格

5.3.5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5-20。

5-20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

测点名称

主要声源

昼间

夜间

201774

201775

201774

201775

▲1

东厂界

工业噪声

42.8

42.9

42.6

40.1

▲2

南厂界

工业噪声

42.2

43.6

41.8

42.9

▲3

西厂界

工业噪声

55.8

56.9

54.5

53.6

▲4

北厂界

工业噪声

43.5

43.1

41.8

42.5

标准值

65

5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2.2-5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各厂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0.1-54.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55dB(A)的要求。

5.4 总量核算

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因此,本项目总量核算中CODCr外排浓度按照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出水需要达到的浓度限值进行计算。

5-22  COD、氨氮总量核算表

总控

对象

来源

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出水浓度

废水外排量

核算总量

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CODCr

本项目总量确认书

50mg/L

178270m3/a

8.91t/a

9.01t/a

氨氮

5mg/L

0.89t/a

0.90t/a

经核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CODCr、氨氮总量分别为8.91t/a和0.89t/a,满足总量确认书中CODCr9.01t/a、氨氮0.90t/a的要求。

 

 

 

 

 

 

 

 

 

 

 

 

 

 

 

 

 

 

第六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分析

6.1 废气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废气方面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生产过程、设备故障及事故状态下污泥发酵废气及污水站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针对废气方面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污水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应及时处理,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避免散发臭气,撒落,污染环境。

②一旦发生污泥非正常事故,应及时进行设备维修,争取在污泥池存放污泥的限度内修好,并及时投加药剂,如石灰等,防止发生污泥发酵,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③在发酵车间安装有毒气体报警器,随时对车间内有毒气体进行监控。

④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各臭气装置以及各接口的密封性,并做好更换记录。

 

发酵车间气体报警系统

6.2 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检查

为避免事故工况下泄漏物料外排对外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工程建立了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具体包括:

一级防控措施:原料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有效容积均大于围堰内最大容器容积,确保罐区内最大容器泄漏后化学品不会溢出到围堰外。

二级防控措施:在厂区西南侧建设了8m×8m×2.8m的事故水池,有效容积179m3,接收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等,根据污水处理站状况用泵将废水打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级防控措施:对厂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封堵污水在厂区之内,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事故结束后,将封堵的废水导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罐区围堰                              事故池

雨水总排口闸板

 

6.2-1 各类围堰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围堰尺寸(长**高)m

围堰最大容积m3

单个罐体最大容积m3

1

硫酸铁罐

2

13.5m*8m*0.88m

95

70

 

6.3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防范措施检查

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6.4罐区围堰、初级雨水、事故废水收集及导排系统检查

建设单位建设有完善的雨水、污水导排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废水可以迅速排入事故水池,事故结束后分批打入污水站处理。本项目事故状态下的应急管网图见图6.4-1。

6.5 各类设施防渗、防腐核查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防渗证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对生产装置区、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做了防渗、防腐措施,详见表6.5-1。

 

6.5-1 防渗防腐措施

建设单元

防渗处理方法

防渗等级

污水处理站

垫层用C15素混凝土,厚100mm;钢筋混凝土构件C30,混凝土抗冻等级F150,抗渗等级P8。

P8

调质池及调质设备间

垫层用C15素混凝土,厚100mm;钢筋混凝土构件C30,混凝土抗冻等级F150,抗渗等级P8。

P8

事故池

垫层用C15素混凝土,厚100mm;钢筋混凝土构件C30,混凝土抗冻等级F150,抗渗等级P8。

P8

滤后液池

垫层用C15素混凝土,厚100mm;钢筋混凝土构件C30,混凝土抗冻等级F150,抗渗等级P8。

P8

板框前储池

垫层用C15素混凝土,厚100mm;钢筋混凝土构件C30,混凝土抗冻等级F150,抗渗等级P8。

P8

 

 

 

 

 

 

 

 

 

 

 

 

 

 

 

 

 

第七章 环境管理检查

7.1 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产业定位核查

本项目位于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龙池工业园区位于开发区的西侧,与潍坊滨海新城隔河相望,主要发展方向为潍坊滨海工业区的配套工业,使之成为潍坊滨海新城的外缘产业组团,同时承接昌邑市中小企业的产业转移。按照总体规划,龙池工业园以提升现有产业技术,重点发展化工产业,辅助发展机械、纺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连接潍坊滨海开发区与昌邑滨海开发区的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龙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7.2 环保机构设置和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为加强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设立了安环部,主要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厂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安环部包括环保管理人员3人,为便于加强对各生产装置特别是环保设施的管理,各车间(工段)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相关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等,对全厂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7.3 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检查

为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次生生态破坏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司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建设单位进行了定期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7月26日在昌邑市环保局完成评审备案工作,备案编号370786-2017-079-L。

 

 

应急演练

7.4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

主要废气污染源均设置了采样口,设置了采样平台,悬挂了规范化的标识;外排污水池悬挂了规范化的标识。

 

 废气、废水排放口标识

7.5 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

环保设施主要是各个废气污染源的预洗装置、生物除臭装置等处理设施,污水站处理装置等,其运行管理由环保科负责,设有专门的运行管理员。

7.6 厂区绿化检查

厂区所在地为盐碱地,需要对原有土壤进行置换,因此厂区绿化正在筹划阶段。

7.7 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针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监测计划,企业落实情况见表7.7-1。

7.7-1 监测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监测

类别

监测

位置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落实情况

废气

有组织废气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废气量等

每季度1次

企业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签订了委托监测协议,见附件6

厂界

硫化氢、氨、粉尘、臭气浓度

每季度1次

废水

污水排放口

pH、COD、NH3-N、SS、TP、镉、汞、铜、锌、铅、铬、砷、镍,以及废水量

正常生产时每月监测一次,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监测

地下水

厂址西、厂址东北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锌、铁、汞、砷、铅、六价铬、镉、锰、镍、铜

每年监测一次

噪声

厂界

等效A声级

每年监测两次,在冬季和夏季监测

固废

固废暂存场所

统计厂内固体废弃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等

每月一次

企业每月进行统计

 

7.8 环保投资核查

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实际总投资2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主要环保投资明细见表7.8-1。

7.8-1 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实际投资(万元)

1

施工期环保投入

160

2

化粪池、雨水及污水管网

70

3

景观绿化工程

10

4

固体废物收集

10

5

噪声治理

25

6

生物除臭滤池4座

700

7

工程防渗投资

200

8

厂污水处理站

80

合计

1255

 



 

第八章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逐一落实本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对未落实部分的情况进行分析。

8-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境报告书批复主要内容

建设(安装)情况

备注与说明

一、该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总投资34 0 0万美元,环保投资1 4 5 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3318m2,总占地面积110643m2;购置压滤机、粉碎机、混料机、翻抛机、皮带输送机等主要设备共计2 4 5合套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 9 5 8 0吨(含水1 0%)。

该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总投资20800元,环保投资1255万元,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物;购置压滤机、粉碎机、混料机、翻抛机、皮带输送机等主要设备。本项目年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 9 5 8 0吨(含水1 0%)。

——

二、(一)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建设处理能力60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生化系统采用前置反消化AO工艺,处理流程:生产废水一滤后液储池一提升一中和沉淀池一缺氧池一好氧池一沉淀池一清水储池。项目产生的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经采用AO+膜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的一体化MBR回用水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滤布冲洗、及车辆清洗,回用水确保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标准要求;剩余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 015)表1中的A级标准。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了处理能力60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生化系统采用前置反消化AO工艺,处理流程:生产废水一滤后液储池一提升一中和沉淀池一缺氧池一好氧池一沉淀池一清水储池。一体化MBR回用水装置未建设,项目产生的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 015)表1中的A级标准要求。

——

(二)重视和加强各废气排放源的收集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

脱水机房及污泥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分别经2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由2根1 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深加工车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 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确保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 01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1996-2011)表3的要求

污泥调制池废气、脱水车间废气、污泥缓存间废气经收集后与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分别经4套预洗池+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由4根1 5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气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深加工车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 5米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

(三)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 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 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原料及厂内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不外排。

厂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6-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全部回用,不外排。深加工车间粉碎机和烘干机均不利用,不存在除尘器粉尘。

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

(五)加强车间地面、罐区地面和防火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事故池、厂区路面、事故废水收集管道等部位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根据施工单位的说明,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质池及调质设备间、事故池、滤后液池、板框前储池等采取了防渗措施。

——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

企业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监测,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

——

(七)该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中认定的范围内。

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确认书要求。

——

三、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装卸区设置截污沟、收集槽并配套收集设备;在罐区设置地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

建设了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建设了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装卸区设置截污沟、收集槽;在罐区设置地沟,及应急池,事故状态下将泄露的原料泵打入污泥调质池;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

 

 



 

第九章 公众意见调查

9.1 调查目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项目周围群众对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期间以及试生产期间的意见和建议,给周围群众表达他们意见的机会。

通过公众见调查辨析周围群众关注的问题,有利于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运行以后,能够制定更加合理的环保措施,使建设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可,更有效地提高项目的环境和长远效益。

 

 

  公众意见调查照片



 

9-1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

项目内容

主要服务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昌邑市、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等等的污水厂所产生的剩余污泥,日处理规模700t/d(以湿泥含水率80%计)。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60%)+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所有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用罐车送到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部分中水回用于本项目用于设备及车辆冲洗。

2、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发酵车间、脱水机房及卸料池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环节     密闭、负压管路收集     预洗池(循环水)    生物除臭滤池     排气筒集中排放。

3、噪声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粉碎机、输送机、鼓风机、空压机、各种泵等。

本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选用了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对噪音较大的风机和泵放置于泵房内进行隔声处理,风机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对其进出口管路采用柔性连接。

4、固废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项目原料腐植酸、黏土的产生的废弃包装料,属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回用于本项目进行处理。

5、风险防范具体措施

本项目有关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有:废气吸收装置设施事故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等。企业针对以上环境风险因素,建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了风险因素物品储存点,并制定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调查的目的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可广泛地了解和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执行国家制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规章制度,促使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公众意见调查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附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名称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

李金玉

电子邮箱

Wajy84@163.com

联系电话

0531-66570563

传真

0531-66570563

地址

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

250013

           



 

9-2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公众意见调查附表

基本情况

您的姓名

 

地址

 

电话

 

您的年龄

A、18岁以下 B、18-35岁 C、36-60岁 D、60岁以上

您的性别

A、男     B、女

您的文化程度

A、初中以下 B、高中或中专 C、大学以上

您的职业

A、工人 B、农民 C、其它

您的隶属关系

A、周围居民     B、本厂职工    C、附近其他单位职工

调查内容

该项目施工期间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是否有不利影响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项目试生产期间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是否有不利影响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该公司是否有废水偷排现象?

有         没有

该公司所产生废水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该公司外排废气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该公司噪声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您认为项目排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大    不大   没影响   不清楚

您对该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对该项目建设总体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有没有因污染事故而与您发生纠纷

没有     发生过

您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9.2 调查方式和范围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要求,为使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有所了解,提高公众对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的参与意识,采取随机走访咨询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周围群众进行调查。

为此验收监测单位对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周围村民、周围企业以及本厂职工等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对该新建项目的基本态度、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等,具体见表9-1。

9.3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回收50份。被调查的公众基本情况见表9-2,公众对本项目的基本意见见表9-3。

9-2 被调查公众基本情况

调查内容

类型

人数

百分比%

您的年龄

18岁以下

0

0

18~35岁

7

14

36~60岁

39

78

60岁以上

4

8

您的文化程度

初中以下

25

50

高中或中专

21

42

大学以上

4

8

您的职业

工人

9

18

农民

39

78

其它

2

4

您的隶属关系

周围居民

40

80

本厂职工

0

0

附近其他单位职工

10

20

 

9-3  公众意见汇总表

调查问题

内容

人数

比例(%)

该项目施工期间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否有不利影响

0

0

不大

4

8

没影响

46

92

不清楚

0

0

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是否有不利影响

0

0

不大

2

4

没影响

48

96

不清楚

0

0

该公司是否有废水偷排现象?

0

0

没有

50

100

该公司所产生废水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0

0

不大

1

2

没影响

49

98

不清楚

0

0

该公司外排废气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0

0

不大

3

6

没影响

47

94

不清楚

0

0

该公司噪声对您工作、生活影响程度?

0

0

不大

3

6

没影响

47

94

不清楚

0

0

您认为项目排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0

0

不大

1

2

没影响

49

98

不清楚

0

0

您对该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满意?

满意

35

70

基本满意

15

30

不满意

0

0

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

46

92

基本满意

4

8

不满意

0

0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满意

39

78

基本满意

11

22

不满意

0

0

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有没有因污染事故而与您发生纠纷

没有

50

100

发生过

0

0

 

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包括了不同的年龄、职业、职务、文化程度的人群,可以很大程度上代表总体,其调查结论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比较全面、准确、可靠的表达了建设项目厂区附近居民对本项目的态度和意见。

92%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表示满意,8%表示基本满意;

78%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22 %表示基本满意;

1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没有因污染事故发生纠纷。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

10.1 工程基本情况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龙池工业园区内、迎宾大道西1500m、友谊路北侧,总占地面积110643m2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昌邑市、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等等的污水厂所产生的剩余污泥,日处理规模700t/d(以湿泥含水率80%计)。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60%)+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土壤利用基质添加物49580吨。

2016年6月,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9月23日,昌邑市环保局以昌环审书[2016]14号文《关于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设完成,主要建设了发酵车间、深加工车间、脱水机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实际总投资2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10.2 环保执行情况

10.2.1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板框压滤废水、好氧发酵滤液、生物除臭滤池废液、设备及滤布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所有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10.2.2 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酵车间发酵仓产生的废气、污泥调制池废气、脱水车间废气、污泥缓存间废气、滤后液储池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

所有废气经密闭负压管路收集后首先进入预洗段(喷淋水洗),此阶段粉尘及部分硫化氢、氨气得以去除;然后异味废气进入生物除臭滤池(生物滤床)进一步净化,臭气自下而上穿过生物填料,与附着于生物填料表面的生物膜充分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质被去除,最后经15m排气筒排出。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脱水机房、调理池、污泥发酵车间1、污泥发酵车间2等所有产生恶臭气体;卸料时产生的恶臭气体;配料石灰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0.2.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项目原料腐植酸、黏土产生的废弃包装料,属于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回用于本项目进行处理。

10.2.4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搅拌机、输送机、鼓风机、空压机、各种泵等。

本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选用了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对噪音较大的风机和泵放置于泵房内进行隔声处理,风机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对其进出口管路采用柔性连接。

10.2.5 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等,对全厂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制定了《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10.3 验收监测结果

10.3.1 工况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的污泥处理负荷处于77.6%~78.8%之间,污水站运行负荷处于76.0%~76.3%,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0.3.2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发酵车间废气排气筒1#~4#中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天排放的最大值为0.548 kg/h,0.007 kg/h,1738,均满足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10.3.3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两天的最大浓度值为0.46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两天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50 mg/m3、0.033 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0.3.4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站出水pH值范围为7.55-7.95,石油类未检出,各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SS60mg/L、CODCr 233mg/L、BOD531 mg/L、氨氮22.2mg/L、总磷1.55 mg/L、铜8.3×10-3 mg/L、锌0.14 mg/L、铅0.011 mg/L、铬0.019 mg/L、镉1.3×10-3 mg/L、砷25.8µg/L、汞1.13µg/L、镍0.020 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10.3.5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2.2-5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各厂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0.1-54.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55dB(A)的要求。

10.3.6 总量核算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CODcr、氨氮总量分别为8.91t/a和0.89t/a,满足总量确认书中CODcr9.01t/a、氨氮0.90t/a的要求。

10.3.7 公众意见调查

92%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表示满意,8%表示基本满意。

10.4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0.4.1 验收监测结论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10.4.2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加强厂区绿化。

(4)加强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Posted in 公司新闻.